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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监督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监督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3〕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01〕308号文)、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纠办发〔2001〕17号文)的要求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做法,经研究决定成立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监督小组。现将协调监督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黄文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如欣(市卫生局局长)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沈松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陈金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叔禹(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 刚(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新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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