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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4年农村未升学初中高中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加强新生入学后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召开有关会议,针对新生的特点,具体研究课程设置、技能训练和管理办法。以能力培训为本位,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做到因材施教。各招生学校要加强与区教育局、镇(街)、村委会和学生家庭的联系,形成多方位的关心、监督机制,齐抓共管,防止新入学学生的辍学。同时,要建立由市农办、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组成的工作小组,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考核与奖励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市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建立工作责任制,由市政府向各区下达动员学生入学的工作责任目标(见附表)。各区也要层层落实责任。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向所属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达培训工作责任书。
  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区党政领导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一并检查考核和奖励;对区、镇、村和学校等部门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年度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农办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落实。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农办负责牵头,成员单位由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翔安、同安、集美、海沧四个区分管领导组成,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附表:
  厦门市2004年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计划表

单 位

学 生 总 数

未升学初中毕业生

未升学高中毕业生

市教育局

1151

1151

 

市劳动保障局

228

 

228

海沧区

29

17

12

集美区

194

171

23

同安区

573

454

119

翔安区

583

509

74

合 计

1379

1151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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