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政府职能部门审核事项的通告(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2条

  16、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

  依据: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9条

  17、机动车驾驶员发证及异动

  依据: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18、参与高层建筑停车场的规划

  依据: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9、机动车驾驶员教练资格认定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第6条

  20、从事营运驾驶员资格认定(认定后,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岗位服务资格认定并发给服务证)

  依据:《厦门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厦府[1996]综205号)第3条,《厦门市客运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厦府[1994]综142号)第18条

  21、印章刻制

  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知》第9条

  三、备案(6项)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出口报备

  2、消防产品使用报备

  3、金融营业场所金库票据库建设设计方案

  4、单位自建保安组织

  5、国际互联网用户备案

  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市司法局



  一、审批(1项)

  1、法律援助申请

  依据:《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

  二、核准(7项)

  1、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初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920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

  2、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初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