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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0年全民义务植树与造林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 措施和要求

  (一) 加强绿化宣传工作。

  坚持绿化宣传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要使全社会广泛动员起来投身于绿化祖国运动中去,必须采取措施,强化宣传工作。省绿委确定今年植树节绿化宣传主题是“用绿色拥抱八闽大地”,各区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的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图片、咨询、展览等宣传工具和手段,围绕宣传主题开展植树节系列宣传报道,宣传绿化对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生态环境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国土绿化的全民性、义务性、法定性。

  (二) 丰富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抓好义务植树工作管理规范化工作。

  随着我市宜林荒山绿化任务的完成,新形势下,应不断探索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近年来开展的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活动,绿地认养认建、古树名木认养等活动,就是义务植树形式的创新,应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同时要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因特殊情况完成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今年仍继续执行市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凡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生产性企业的,按4元/工日征收;亏损、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免。

  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

  为使义务植树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应继续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市直委办局(公司)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

  (三) 加强领导,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领导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把绿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领导要带头抓好绿化示范点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并适时督促检查,评比表彰。

  进一步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做到既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又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划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绿化办机构建设,搞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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