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函〔2008〕262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并将清算工作纳入日常征收管理,要通过清算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制度、提高征收管理水平。

  二、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自查和准备接受省局的督导检查。凡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此项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