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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8〕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

  《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三日

  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

  对特困村寄宿制小学配备后勤人员是我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教育惠民工程之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学校管理,做好我市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的配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34个特困村,共有学校49所,学生总数3358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37号)关于 “实行寄宿制的农村中小学,根据寄宿学生人数每校核给1-3名后勤管理人员编制,食堂炊事人员不另核事业编制”的规定,结合我市特困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规模、在校学生人数及后勤管理工作情况,在校生20-80人的校点配备后勤管理人员1人,在校生80人以上的配备后勤管理人员2人。因此,全市34个特困村寄宿制小学需要配备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共55人。

  二、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资

  特困村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标准一般定为每人每月800元左右,工资由所在县(区)承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对特困村寄宿制学校配备后勤管理人员工作是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教育惠民工程之一,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区)配备情况进行督查。

  (二)建立机制,保障后勤管理人员工资。

  各县(区)要把招聘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招聘的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并按《劳动法》为他们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和养老保险,保障聘用的后勤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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