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
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8〕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百色市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实现农村饮水安全解困,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困难作为今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建管并重,防治结合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主导,整合各方面资金,利用一年的时间,总投资4482万元以上,新增解决我市10万人以上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要求200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各县(区)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困难任务:右江区解决7037人;田阳县解决10793人;田东县解决11395人;平果县解决10314人; 德保县解决8248人;靖西县解决14409人; 那坡县解决4339人;凌云县解决6051人;乐业县解决5086人; 田林县解决7617人;隆林各族自治县解决11491人;西林县解决5320人。
三、时间要求
(一)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和县级初验工作,并报市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并报自治区。
四、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