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医
保
管
理
| 1、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1分)
2、有医保管理工作制度;(2分)
3、有医保管理工作计划及总结;(1分)
4、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2分)
5、及时提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2分)
6、积极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培训;(1分)
7、优化并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取药。(1分)
| 10
分
| 听取
汇报
查阅
资料
| 1、无院领导具体分管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的扣1分;
2、无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三落实”不到位酌情扣1-2分;
3、无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及管理措施的酌情扣1-3分;
4、未定期进行医疗保险费用分析的扣1分,对已暴露出的问题不认真进行整改扣1分;
5、不积极配合检查监督的酌情扣1-2分;
6、未参加相关培训扣1分;
7、未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扣1分,就医程序繁琐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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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
疗
服
务
管
理
| 1、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分)
2、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无故拒收、推诿参保患者;(2分)
3、定期征询患者意见。参保患者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满意度应大于85%;(2分)
4、使用医保目录外服务项目应签定医患协议;(2分)
5、及时完成参保人员门诊病历的相关记录;(5分)
6、严格门诊治疗项目的审核,进行身份识别,不得弄虚作假;(8分)
7、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核定诊疗科目执业;(2分)
8、年度无等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医疗技术事故及差错发生率控制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2分)
| 25
分
| 查看
现场
查阅
资料
| 1、违背因病施治原则酌情扣0.5-2分;
2、无故拒收、推诿参保患者酌情扣1-2分;
3、未及时征求意见者扣0.5-1分。参保患者满意度低于规定扣2分;
4、未签订医患协议本项不得分,漏签医患协议的酌情扣1-2分;
5、发现一例不按时完成门诊病历扣0.5分,诊断、治疗用药与病程记录不符扣2分;
6、有冒名就医1次的本项不得分。门诊费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3分;
7、发现超范围执业扣1-2分;
8、发生等级医疗责任事故扣2分,一般差错事故发生率超标准酌情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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