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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目录外费用比例超过协议规定值的,酌情扣1-6分。
5
药
品
管
理
1、 严把药品进货关,不从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企业进货,无假劣药品;(5分)
2、 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品种供应充足,西药备药率和使用率达到85%以上,中成药达到65%以上,专科医院的专科用药备药率和使用率达到85%以上;(3分)
3、处方书写规范,药量符合协议规定;(4分)
4、药品总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50%以下;(5分)
5、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合格,进货验收记录完整,建立药品安全信用档案。(8分)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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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货渠道不合法,发现假、劣药品每例扣5分;
2、 无验收记录扣1-2分;
3、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每低文件规定或协议规定5%扣0.5分至扣完; 使用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每低文件规定或协议规定5%扣1分至扣完;
4、 10%以上处方不合格,本项不得分,10%以下部分每张扣0.5分;
5、药品总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超过规定的酌情扣1-5分;
6、发现一例以药换药、以药换物,以物代药的此项不得分。
6
信 息 管 理
1、有专人负责对社保管理部门提供的终端软件及自身医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及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能够提供全天刷卡服务;(4分) 2、按照规定及时登记、传送参保患者就医数据,不得出现因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4分)
3、医保业务窗口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计算机培训上岗证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后上岗。(2分)
10 分
查看 现场 查阅 资料
1、无专人负责信息系统扣1分,故障不及时报告排除的扣1分,不能提供全天刷卡服务扣2分; 2、人为篡改参保患者就医数据本项不得分,不当天传送参保人员住院信息扣2分,不及时传送住院及特殊慢性病就医明细扣2分; 3、计算机窗口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根据情况酌情扣1-2分。
4
医
疗
费
用
1、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并公布检查、治疗、药品等项目的收费标准;(1分)
2、及时向住院参保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日清单及出院结算单;(1分) 3、每月及时报送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结算汇总表,项目填写完整,费用结算准确;(1分)
4、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3分)
5、年医保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在协议规定范围内;(3分)
6、年医保平均住院次均费用在协议规定范围内;(4分)
7、每百门急诊住院人次在协议规定范围内;(3分)
8、平均住院天数在协议规定范围内;(3分)
9、三个目录外自费费用比例控制在8%以内。(6分)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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