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总评分直接与当年基本医疗保险预留保证金挂钩,具体办法为:年终考核分数80分以上(含8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预留保证金全额返还;考核分数8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以80分为基准,每差1分扣除预留保证金的1%;60分以下预留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其它
本办法由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分表(三级医疗机构)
序
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分
值
| 考核
办法
| 评分标准
| 所扣
分数
| 实际
分数
| 备注
|
1
| 政
策
宣
传
| 1、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对医保政策规定较为熟悉;(1分)
2、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和工作简报;(1分)
3、设置咨询台、医保患者挂号、结算专用窗口;(2分)
4、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1分)
| 5
分
| 听取
汇报
查阅
资料
| 1、未定期组织学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扣0.5分;抽查部分医务人员对医保主要政策的了解情况酌情扣0.5-1分;
2、未设置宣传栏的扣0.5分,未编印医保政策有关宣传资料的扣0.5分;
3、未设置咨询台,扣1分,无专用服务窗口扣1分;
4、未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扣1分;不认真妥善处理参保患者投诉扣1分。
|
|
|
|
2
| 医
保
管
理
| 1、有一名院领导具体分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1分)
2、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常设机构,“人员、场地、设施”三落实;(2分)
3、根据医保政策制定本院医保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年初要有医保服务管理工作计划,阶段有医保服务管理工作总结;(2分)
4、定期分析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2分)
5、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2分)
6、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1分)
)
| 10
分
| 听取
汇报
查阅
资料
| 1、无院领导具体分管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的扣1分;
2、无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三落实”不到位酌情扣1-2分;
3、无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及管理措施的酌情扣1-3分;
4、未定期进行医疗保险费用分析的扣1分,对已暴露出的问题不认真进行整改扣1分;
5、不积极配合检查监督的酌情扣1-2分;
6、未参加相关培训扣1分。
|
|
|
|
3
| 医
疗
服
务
管
理
| 1、优化并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取药;(1分)
2、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1分)
3、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无故拒收、推诿参保患者;(1分)
4、及时向住院患者宣讲住院须知并定期征询意见。参保患者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满意度应大于85%;(2分)
5、严格掌握出入院诊断标准,认真进行身份识别;(6分)
6、医保诊疗目录内大型检查项目检查阳性率≥65%,单项阳性率:CT≥60%、MRT≥70%,彩色超声多普勒≥60%;(3分)
7、使用医保目录外服务项目应签定医患协议;(2分)
8、及时完成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病历的相关记录;(4)分
9、严格特殊慢性病种诊断及治疗项目的审核,不得降低诊断标准及弄虚作假;(5分)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