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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秘〔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09 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政令畅通,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春节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认真落实。要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重要岗位要实行主、副班制度。各级春运办、公安、消防、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物价、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督、旅游、信访、电力、通信等有关单位,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可供紧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二、严格执行值班信息报告制度
  春节期间实行值班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6时前一报,急事急报,特事特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先期应急处置。要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三、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
  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单位值班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设备良好,运转正常。各级各部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
  市政府应急办在节日期间将采取不同方式,不定期抽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带班领导通信畅通情况及值班工作,并及时通报抽检情况。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值班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务必于2009年1月24日前将本单位春节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安排表(包括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值班传真、移动电话等)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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