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领导责任。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划,落实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统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整体水平。
(六)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事业、社会团体、民办职业学校及个人合作办学,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大胆引进竞争机制,推动公办职业院校重组和整合。在重组和整合中,要防止公办职业教育资源的流失。加强职业教育的对外合作交流,鼓励职业学校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大专业教师境外培训与交流力度,引进国外先进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获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努力拓展我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境外就业市场。
(七)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自主发展的能力。依法保障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确定、学籍管理、教师聘用及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由学校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自行确定,分别报省市有关部门备案。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免试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和在初中毕业年级提前招生;允许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省内外招生、跨省市联合办学;允许一年多次招生;允许职业学校面向企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和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允许职业学校校办企业、社会服务收入等经营服务性收入由学校自主安排,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用于学校建设发展和内部分配。
三、创新办学模式,增强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八)以就业为导向,建立新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发展面向我市工业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重点办好电子、机械、化工、旅游、商贸、物流等专业,推动专业现代化建设,增强专业适应性,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推动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根据企业技术进步的要求,调整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突出专业技能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