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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府〔200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构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厦门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适应我市海湾型城市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现就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确立职业教育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职业教育是我市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后一个时期是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厦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关键环节。切实发挥职业教育在厦门建设“教育之城”、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各类职业学校为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和管理人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但是,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统筹人力资源开发中仍存在着忽视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倾向,在统筹各类教育发展中仍存在着忽视职业教育的倾向;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坚持。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就难以为我市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

  (三)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为重点,推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着力培养“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升学有希望、终身学习有基础”的毕业生,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就业需要紧密结合,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高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协调,定位准确、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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