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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3、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依法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公务员要服从组织调训,认真接受培训。

  4、坚持以人为本。针对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职务序列以及公务员素质及能力特点,提供适合公务员岗位工作要求和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的培训课程,实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树立现代培训意识,探索公务员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创新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机制,积极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研究和解决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培训工作的活力。

  6、坚持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遵循公务员培训规律,大规模开展培训,大幅度提升公务员素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控制培训成本,充分发挥培训资源的效用。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根据“十一五”期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对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素质。到2010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除完成公共科目培训外,处级及其以上具有领导职务的公务员5年内累计完成3个月的脱产培训,其他公务员5年内累计完成2个月的脱产培训。使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道德修养、处理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依法行政能力均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使公务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治理论培训。采取自学、研讨、专题辅导讲座、形势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的培训,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政府效能、行为规范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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