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厦人〔2007〕74号)
各区人劳局、市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处:
现将《厦门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市直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本部门相应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十一五”时期公务员培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事局
二OO七年七月四日
厦门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为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一五”期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核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厦门“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全面部署和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实际,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着力培养和提升公务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