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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4年促进就业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和商业银行,利用现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建立社区银行,创建信用社区,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效率,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

  (四)加强金融调研。开展金融扶持再就业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及时把握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协同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实施。

  二十二、市总工会

  (一)切实督促和推动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促进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实效。针对再就业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分析原因,重点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和支持劳动保障部门强化劳动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改制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中,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二)继续办好工会的就业服务机构。以职工帮扶中心为依托,加强基础建设、整合有效资源、规范管理运作和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具有政府认定资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体现工会特色的就业服务体系,成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积极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实现再就业。充分利用工会系统的文化教育阵地和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转岗就业培训,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通过办好工会再就业基地,着力培育创业带头人,组织再就业供需见面会,为“4050”人员送岗上门,通过实现“春雨”行动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形式,促进失业人员自我创业或实现再就业。

  (四)围绕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以深入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失业人员树立新的就业观念。积极评选再就业、先进典型,评选和树立一批工会促进再就业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十三、共青团厦门市委

  (一)普及创业意识。通过召开动员会、报告会,举办创业大讲堂、大讨论等途径,加强青年择业和创业观念教育,帮助青年认清历史使命,增强创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培养创业能力。积极组织青年参加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要依托有条件的团校、青少年宫、青年就业培训中心等团属培训阵地及青年企业家协会等共青团外围组织,借助企业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建立青年创业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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