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4年促进就业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市农业局

  (一)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二)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培训。以开展“百万农民技术员培训”、“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机大户培训”为载体,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发展教育、培训事业,扶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

  (三)总结推广各区帮扶大龄农民工再就业的做法,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再就业援助制度。

  六、市计委

  (一)提出年度就业宏观调控目标。根据我市就业状况,提出年度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就业目标。

  (二)加大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就业结构调整。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通过经济发展来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工作发展。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引导培育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产业,重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有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就业容量比较大的服务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重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就业岗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统筹做好全社会就业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统筹考虑全市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步伐。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七、市经发局

  (一)结合国有企业全面实施改革,争取在2004年三分之二的一般竞争领域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完成改制任务。指导和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突出就业优先原则,坚持“企业出让、安置第一”,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加强对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安置职工,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势企业减员增效工作。

  (二)适时举办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研讨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企业认真总结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新经验、好做法,通过开展经验交流等活动,以先进促后进,以点带面,大力推动再就业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