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7〕1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及福建省政府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成立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叶重耕(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林建农(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陈建荣(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
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光彩(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曾超英(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海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肖世高(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永东(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