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办管函[2006]15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
加强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建设部内部明电的精神,结合我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管函[2005]510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春节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站要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对春节期间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凡春节期间需继续施工的工地必须将工程施工情况及安全生产措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备案,同时,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地现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确保春节期间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