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设施达到“七有”。加强公共设施配套,做到有宣传栏、有医疗诊所、有文化(图书)室、有运动场地(篮球场或羽毛球场等)、有小憩园、有垃圾收集站(池)、有污水集中排放处理设施(含简易)。
三、整治村容、美化环境
(一)整治架空线。整治村庄中影响观瞻的各种陈旧架空线(电线、电话线等),按照有关标准整理或重新架设,达到安全、整齐、美观。
(二)整洁村容。垃圾定点堆放、及时运送、集中处理;清理妨碍公共环境卫生的杂物,制止乱堆、乱搭、乱放、乱丢等行为;村内道路和公共场所及时清扫,保持整洁。
(三)绿化道路。做到村庄主干道和河涌周边有绿化,住宅群落之间有绿化隔离,确保村庄外围的山地、农田、水系等自然要素与村庄内部绿化建设实现有机融合。
(四)保护水域。保护好村域各类水面,保持河涌池塘清洁。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健全制度。要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制定、完善住房和设施建设特别是村庄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村庄卫生公约,实行定时打扫卫生制度。
(二)配备人员。在村民中选配至少一名“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建设助理员,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有条件的试点村,可选配或者外聘管理公共设施、绿化、卫生、治安等方面所需的管理人员。
(三)加强宣传。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村民自我管理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请各试点村所在市、县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试点村自身条件和当地实际,对照本通知的要求,协助试点村制定试点建设的具体阶段性目标、工作进度和工作措施(试点工作方案的格式见附件二),并于2006年3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我厅。试点工作方案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获得大多数村民同意。我厅将于2006年下半年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并以此为基础,加强阶段性的经验交流、指导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
附:1、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名单
2、试点工作方案的参考格式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