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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6]12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五一”假期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地区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加强监管,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重点检查,消除重大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五一”节前,各地要加大巡查、抽查力度,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施工起重设备、人工挖孔桩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的部位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对节日期间需继续进行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挖孔桩等施工的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防止坍塌、中毒、高处坠落等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节日期间施工工程的备案登记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做好值班人员安排,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本地区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对节日期间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各地要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在“五一”节前将施工进度情况、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络电话等情况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并于4月30日前,将“五一”假期期间的领导值班带班和值班人员具体安排情况上报我厅建筑管理处,并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五一”假期期间坚持每天下午4时前报送当天安全生产信息,急事急报,特事特报,5月6日下午5时前务必将本地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施工安全事故情况书面传真到我厅建筑管理处,以便汇总上报省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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