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管函[2006]274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最近,我省连遭台风、暴雨袭击,灾害性天气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受灾害性天气的影响,我省部分建筑施工工地也出现了一些险情,塔吊、深基坑等部位险情尤其突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现将做好防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把防御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把防御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克服侥幸心理,防止麻痹思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建工程防灾工作体系,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安全防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加强排查和消除在建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地区要对可能因灾害性天气影响造成群死群伤和损失重大的在建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加强检查,特别要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塔吊拆装及使用防风措施、深基坑支护渗透及坍塌防护措施、简易工棚抗风抗雨措施、高层建筑外墙脚手架抗风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险情和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果断疏散危险区内的人员,迅速组织排险工作,彻底排除险情和消除隐患,避免人员伤亡。
三、完善防灾预案,加强防灾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工作
各地区应突出重点环节,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在做好防灾预案基础上,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要加强防灾抢险队伍建设,结合防灾预案和曾发生过的灾害事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防灾抢险队伍对灾情的处置能力,确保防灾抢险工作快速有效进行。要充分做好防灾物资的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防灾物资储备台帐,建立物资调度平台,注意检查并及时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灾物资,做好防灾物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