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检查的通知
(粤建设函[2006]249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厅年初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和对抓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
(二)督促各地新建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三)总结各地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二)《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
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05]121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5]68号);
(四)《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我省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