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6]30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06]1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酷暑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保持值班人员的信息畅通。同时,要在8月底以前开展一次建筑施工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消除高温酷暑天气的事故隐患。
二、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以防暑降温工作为重点,在检查、巡查及日常监督中,认真检查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防暑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措施落实情况;避免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储备及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监督整改工作。
三、施工企业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成立高温酷暑期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药品、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对本企业的在建工程立即组织一次高温酷暑期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认真落实防暑降温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特别在日气温超过35℃时,施工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作,适当延长午休时间,尽量避免安排工人在高温时段进行露天作业。同时,施工企业要特别注意高温酷暑期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发生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