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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完善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等工作,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做到执法有依据,行政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真正建立一种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制度。要逐步开展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的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贯彻《行政许可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一是全省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二是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广大人民群众。

  (二)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

  二是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广大公务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规范岗位责任和行政行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考试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全省建设执法人员要通过普法的学习,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要实行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在“四五”普法中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应当补充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经省建设厅统一组织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合格,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证,才能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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