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6]35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督查的通知》(粤安明电[2006]3号)精神,加强施工安全监管,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国庆节假期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既是施工高峰期,又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国庆节假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各工作岗位的职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针对节日期间施工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工作要做到:一是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突出重点,措施有效,从被各地列为重点监控的企业、工程项目以及重点施工环节等三个方面入手,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严格实施重点监控,关键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贯彻和执行;二是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跟踪落实整改的原则,防止检查工作粗枝大叶、马虎应付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间,做到整改不落实不罢休,检查一跟到底;三是令行即改,执法必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停工整改,经施工安全监督站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假停假改、屡教不改的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四是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使所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更加科学、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