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检查的通知
(粤建设函[2006]426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和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粤建设函[2006]249号文件安排,定于11月7日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勘察设计管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等情况。
(二)2006年1月1日以来各地区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等情况。
(三)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进一步做好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的工作情况。
二、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二)《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
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
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05]121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