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对大型垂直运输、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粤建管函[2007]10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3月31日12时左右,由广东创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鸿公司)承建的揭阳市明珠帝苑A区工程发生一起施工外用电梯轿厢坠落,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广东创鸿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进入施工高峰期,又正逢阴雨季节,是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时期,揭阳市发生的“3·31”重大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将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我厅决定于4月13日至23日由各地级以上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在用的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切实负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充分认识我省当前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使用的专项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该拆的拆,-该清出现场的清出现场,决不能留死角。
二、要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在用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全面进行登记造册,逐台排查隐患,建立一机一档案,并将这次排查情况记入档案。
三、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在用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准用证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等),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带病运行、不定期维修保养或已到报废年限而不报废仍在使用的,必须立即禁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