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汛前防洪安全检查的通知
(粤建建函[2007]105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市政、公用、园林、环卫、风景名胜区)局(处):
为切实做好今年各项三防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决定组织汛前防洪安全检查,通知如下:
一、重点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全面检查.各级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对城镇的市政公用设施特别是供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排水泵站、机具设备等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认真做好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设施的防护、加固、维修工作。
二、组织危房检查工作。房地产主理部门要迅速开展对直管公房的全面排查,准确掌握直管公房危房的情况,及时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房屋无法修护的,应及时转移群众到安全地方,防止出现因房屋倒塌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
三、组织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全面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在建地铁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深基坑、地下暗挖I程、地处高边坡的工棚、地下管道工程等的防风防洪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因大雨或暴雨造成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