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粤建管函[2007]15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24日召开的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安委会4月3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广东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这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这次大检查,深入查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检查的范围: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大型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地下暗挖、施工用电以及“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2、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情况。
(三)检查主要依据:
1、建设部《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