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深圳市建设局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
(粤建安函[2007]284号)
深圳市建设局:
今年1至7月份,你市的在建工程接连发生了12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13人,分别占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8.7%和34.2%,其中,宝安和龙岗两区各发生4起施工安全事故,两区事故起数合计占你市今年以来施工事故总数的66.7%,你市特别是宝安、龙岗两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突发的态势,彻底扭转你市当前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你局必须对当前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清醒认识,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切忌思想麻痹大意。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我厅每季度召开的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贯彻今年初我厅与你局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提出的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督促建设各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二、你局应通过分析今年以来本地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通过对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已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当前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有力措施。
三、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切实抓好施工安全深化整治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环节的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宝安、龙岗两区施工生产安全的监管,加强对今年来发生事故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巡查、专项检查力度,及时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你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充分运用已有的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存在的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扣分,及时上报,形成全省安全监管合力。
五、请你局于8月10日前将深圳市今年以来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已发生事故的原因以及下半年施工安全监管具体措施上报我厅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