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对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情况的通报


  (二)有关市建设局(建委)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复查组发出复查整改意见书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实事求是地组织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建设厅。对复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大型起重机械的重大安全隐患,各市建设局(建委)要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如实、按期上报我厅。

  (三)各市建设局(建委)要根据这次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抽查,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施工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第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一览表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第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1

陆河县建筑工程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公司技术负责人未通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
4.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2

惠州市建设集团建筑工程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公司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

3

惠州市龙丰建筑工程公司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