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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当前,我省建筑节能面临的形势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建筑节能意识薄弱。根据抽样调查,有54.6%的被访者不了解建筑节能,只有42.96%的被访者表示在购房过程中会考虑建筑的节能效果。建筑相关的行业人士对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意识不强,抽样调查显示,只有57.48%的设计单位和47.9%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表示会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二是新墙材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市可选的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材料较少,一些新型材料厂家不能提供节能产品的性能参数,存在产品价格偏高、质量不稳定等问题,新墙材总合格率仅89.3%。有些新墙材企业的产品施工技术比较特别,但跟踪服务不够配套。三是既有建筑热工性能差。经调查,广东省居住建筑有80%的外窗采用普通玻璃铝合金推拉窗,热工性能差,对建筑节能影响大,是节能改造的重点。公共建筑有20%的屋面没有任何隔热措施,外窗热工性能差,尤其是玻璃幕墙建筑。墙体与节能标准有一定差距,不满足隔热要求。空调系统有相当部分是分散式空调,存在设备能效低,且使用年限长、设备陈旧等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工作任重道远。

  三、“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实现城乡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促进我省建设事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二)任务目标

  1.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建筑能效标识制度、指标考核制度和节能违规举报制度,使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同时培养一批建筑节能科研和应用人才队伍,建成一批建筑节能示范小区,整体上达到全面实施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2.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广州、深圳市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制订实施更高的节能标准。全省新建节能建筑3亿m2以上,节约365万吨标准煤。

  3.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城市要完成应改造面积的5%以上,中等城市要完成3%以上,小城市要完成2%以上,到2010年,全省改造建筑面积应达1000万m2以上,节约2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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