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粤建安函[2008]15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建设系统认真落实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工人安全意识,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快全面推进“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事关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安全素质,保障建筑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是我省建设系统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增强做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责任意识,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完善责任制度为核心,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深入贯彻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
二、明确“平安卡”管理制度推行的目标要求。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省各地3月底前必须在中心城区的在建和新开工工程全面推行“平安卡”制度,7月1日后全省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要全面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省建设厅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将把各市受检项目的“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检查,并作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建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目标责任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全面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为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每个在建工地,建立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阶段控制指标体系,抓好各层级、各环节的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对“平安卡”制度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定期定量考核。
四、健全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综合协调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协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制定项目、企业和工人的联动机制,把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与工程定额、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和创优评优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施工企业自觉应用平安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