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
(六)各市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
(七)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
(八)各市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沼气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宣传,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
(九)各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配合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我省“双千节能行动”,组织开展争创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活动,负责收集汇总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企业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典型经验。
(十)各新闻单位要把《
节约能源法》的宣贯作为重点,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活动。
(十一)各市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全省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在青少年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和“节能减排--青年岗位能手在行动”等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深化“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
(十二)各市工会要组织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以“节能减排职工行动”、“节能义务监督员行动”、“五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竞赛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现广大群众的首创精神和聪明才智。
(十三)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各级政府机构内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在政府采购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十四)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热潮,并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在各餐饮行业及酒店行业中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在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和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的企业,在宣传周期间布置宣传专栏或出版有关刊物,悬挂条幅、标语,对目前能源形势和节能措施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