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活动
配合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对我省2600多户农村家庭能源统计户,免费提供高效照明产品。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2008年省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农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科协、省妇联等组成。具体工作由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文件要求,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具体活动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经贸部门要积极会同各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开展新节能法系列宣贯,组织当地用能单位做好宣传活动。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部署,宣传其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开展节能知识竞赛以及节能小发明、小创造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各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献计献策。组织学生参观节能展览,组织开展节能知识讲座。
(四)各市科技部门结合科技活动,重点开展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各种技术交流展示活动。要大力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积极开展节能、环保等各类技术交流会、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宣传重大节能技术所取得的节能效果,推广最新的节能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