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建设厅等十五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40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委)、农业局、外经贸局、国资局、广电局(文广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科协、妇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12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贸委等15部门联合制定我省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
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1223号)(略)
省经贸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环保局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外经贸厅
省国资委
省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科协
省妇联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1:
200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0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活动时间为6月15日至21日。
二、宣传重点
结合当前我省节能形势,特别是今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使广东人对自然资源环境加倍关注,为了宣传广东人求真务实的精神风貌,鼓舞士气,弘扬民族精神,紧紧围绕“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主题,做好“一条主线、六个推进”,开展节能宣传各项活动。“一条主线”即开展新修订的《
节约能源法》宣贯活动,“六个推进”即推进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通过举办节能法宣贯会等活动,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全社会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节能典型经验介绍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对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节能减排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