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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严查违法排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孙群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 斌 南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何 洪 南昌水业集团总经理助理
      熊 杰 青山湖区政府
      孙乐水 青云谱区政府
      杨保根 南昌县政府
      邬裕江 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永昌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站前西路177号(市环保咨询中心),联系电话:6408357。
  三、工作措施
  整治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市环保局、市监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司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昌供电公司、南昌水业集团、青山湖区政府、青云谱区政府、南昌县政府、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严肃查处34家违法排污企业,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一)集中办公,统一调度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在市政府成立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市环保局、市监察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具体负责同志进驻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联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行动实施统一调度。
  (二)部门联动,重拳出击
  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协调整治行动的具体开展,及时汇总行动进展情况和行动中所出现的问题,并会同各职能单位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市监察局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停业、停止供电和供水等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存在抵触厌战情绪、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其行政责任;市工商局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整治现场的社会公共秩序,对严重干扰整治行动的阻扰、抗拒执法的现象依法进行处理;南昌供电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现场断电、断水措施,协助做好违法排污企业的关停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司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做好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工作。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力量待命,按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调度,集中行动,对34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停。
  (三)举一反三,长效管理
  对34家违法排污企业落实停业、停止供电、供水措施,实施关停之后,由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当地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要求当地乡镇政府对已关停的违法排污企业实施监控,如出现污染死灰复燃和污染转移,则追究当地乡镇政府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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