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进程。鼓励建筑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普及计算机应用和信息联网,启动建筑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建筑标准件生产,提高建筑部件工厂化生产比重,提升施工现场装配能力和机械化生产水平。
五、加强建筑业人力资源开发
(十三)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创新建筑业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支以高素质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队伍,以技师、高级技工为主体的施工作业队伍,形成多层次的产业发展人才队伍,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十四)切实抓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建立以农民工业余学校为载体的企业自主培训机制,强化对农民工的准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行业教育管理和培训行为,保障培训质量。改进建筑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办法,降低企业和农民工培训负担,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深化建筑市场监管
(十五)完善建筑工程监管体制。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制,充实建筑工程监管力量,加大建筑工程监管力度。理顺建筑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关系,明确工作衔接程序,建立建筑市场查处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市、区管理权限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十六)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市场交易管理。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招标控制价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修订、完善招标文件和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加快推进电子辅助评标和网上评标,加强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管理和动态考核,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强化合同履约跟踪监管。进一步推进工程招投标运作程序制度化,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全面、公正、及时、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交易程序,加强硬件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有形市场服务功能。
(十七)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加强对建筑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影响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改革,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督。加大对建筑工程结构质量的控制力度,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力度,鼓励企业争创精品优质工程。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保证、监管及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及恢复办法,对以项目为单位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试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起重机械管理,严格落实设备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整体脚手架的监督检查,防止坍塌事故发生。规范施工现场总分包行为,明确总分包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完善质量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遏制、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