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特奥运动会期间在各街道、社区开展“让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心灵”的社区特奥活动,充分体现福州市文明进步的魅力和形象。
(六)组织实施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特奥家庭领袖论坛活动。
(七)办理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组织领导
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适时召开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下设社区活动小组、“阳光之家”建设小组和无障碍建设小组,各小组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各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合署办公。建设部设总联络员,由市残联副调研员邓跃进担任(联系电话:83733235)。
(一)“阳光之家”建设小组。组长:市残联分管领导。成员:由市残联及承担任务的各区政府人员组成。
(二)无障碍建设小组。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市残联等主要成员单位派人参与办公。
(三)社区活动小组。组长:市残联领导。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社区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人员组成。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阳光之家”建设
1、负责市本级、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各1所,鼓楼区2所,共7所“阳光之家”建设的具体检查指导和落实工作。2009年10月前完成上述7所“阳光之家”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2、“阳光之家”建设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阳光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08〕197号)要求实施。
(二)城市无障碍建设
1、开展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调查摸底,根据特奥运动员特殊需求,有重点、有计划地对需要改造道路、项目进行具体量化,分两年统筹安排,确保在特奥会举办前,完成比赛场馆、火车站、机场、运动员入住宾馆、主要活动区等重要部位及周边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
2、无障碍设施具体建设方案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特奥会社区活动
1、特奥运动员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确定10个社区作为特奥运动员进社区接待单位,其中鼓楼区3个社区,台江区2个社区、仓山区3个社区、晋安区2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