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挖掘增加就业岗位潜力较大的产业和行业,开拓就业岗位资源
发展经济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应继续加强产业集群建设,要围绕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做好产业发展配套服务,建立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配套的分工有序的产业体系。要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扶持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拓宽就业渠道。要专门研究注重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的政策与措施,使民营经济能够继续成为安置就业的重要渠道。制定促进信息产业、旅游业、室内装修及物业管理、社区劳动组织等就业岗位资源相对丰富的行业和产业发展的措施,以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1、进一步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严格按照再就业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再就业工作监督制度和再就业政策落实回访制度,对国家、省、市已明确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免费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促进再就业的政策,要确保落实到位。
2、对已出台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进行评估和完善,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扩大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覆盖面,并对实施效果不明显的扶持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在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覆盖面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范围;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基金在推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中的作用。落实好再就业培训及农村劳动力优惠培训政策,对农村劳动力政策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给予扶持和经费保证。对实施效果不显著的扶持政策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研究出台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财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贴息办法和调动经办银行积极性的补助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研究现行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与《
就业促进法》的衔接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效应。
(四)继续深入推进社区就业工作的开展,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1、继续拓展社区就业服务项目,多渠道安置失业人员。一要把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拓展以社区服务产业化、网络化带动就业社会化、市场化的新路子。二要继续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管理和服务向街道(镇)和社区(村)延伸,使街道(镇)和社区(村)及用人单位之间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信息沟通、点面结合、规范有序的劳动就业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三要积极动员用工需求量较大、招工门槛较低的企业招收失业人员。四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