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为保证本次远程培训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办公室”,设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项目办公室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省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包括组织培训课程的设计与开发,遴选、确定新教材培训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成立行政督导组,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与保障。
(二)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培训光盘制作,协助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三)省辖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教育厅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县(市、区)呈交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负责为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
(四)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辖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辖区“学习中心”的设立;做好本辖区各“学习中心”培训点班主任、辅导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及时向省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制定本地区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培训点的分配工作;做好本辖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培训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存档、上报工作。
(五)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普通高中的校长、培训班配备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是培训的具体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对顺利实施和完成本次远程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负责该中心培训期间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协调工作;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已进入实验省区的高中课改优秀教师承担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