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提高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乳业健康发展,按照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公共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
《条例》的重要意义。按照
《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我市乳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贯彻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邢天虎任组长,副组长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牛中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康民担任,市卫生局副局长任亚军、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强华、市监察局副局长余洋、市农业局副局长杨健、市商务局副调研员曹永林、市工商局副局长张义魁、市质监局副局长官宏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清怀、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郭慧娥、汉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刘义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清怀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