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7、完全小学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规模比较大的小学应设有美术教室。初中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生化药品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8、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12平方米。教室地面应硬化防滑,门窗无缺损、油漆完好。课桌椅、黑板配置及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9、行政办公用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团队办公室、教职工活动室(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等其它辅助用房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根据需要,应有教职工宿舍和餐厅。
  10、学生和教工厕所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水泥地面、有防雨设施。教工厕所与学生厕所分设。女生应按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应按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
  11、寄宿制小学和初中均应有学生宿舍、食堂(含餐厅)。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学生食堂生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平方米。
  三、仪器、设备和场地
  12、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2碟;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1碟。中小学应定期添置新书,并配有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电子图书。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
  13、乡镇中心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所规定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第二种配备方案,其他小学达到所规定的第三种配备方案。初中理科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所规定的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第二种配备方案。音乐、美术器材的配备不低于教育部Ⅱ类标准。体育器材配备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14、小学具有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及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小学逐步配备计算机教室。初中计算机教室配置达到学生上课2人1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