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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主管地税机关留存,一份主管国税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附件2:
厦门市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年度
在企业预定( )实际( )工作时间表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录用人员姓名
《再就业优惠证》
编 号
在本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
(单位:月)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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