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95号)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龙经贸发展[2007]3号文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和两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和窑尾排出的废气余热,购置一套汽轮发电机组和四台余热锅炉等相关设备,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7500KW的不补燃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并完善配套辅助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6094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除公司自筹2438万元外,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