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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宁德市金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宁德市金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97号)
宁德市金诚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材料以及宁德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
》第
十八条
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榕信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宁德市宝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宁德市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60万元;孙玲出资130万元;刘建峰出资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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