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清市融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98号)
福清市融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设立福清市融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及《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设立福清市融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福清市融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福清市融城向高街明鹤楼104室;
三、法定代表人:吴伟敦,身份证号码350127197206230539;
四、注册资本: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