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函
(闽经贸许可〔2007〕78号)
国防科工委民爆局:
我委于2007年5月14日以闽经贸许可[2007]47号文上报了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现该公司计划将其控股的民爆生产企业青海海西东诺化工有限公司的工业炸药(含膨化硝铵炸药和水胶炸药产品)生产能力归并到该公司,并提出相应变更该公司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申请。经研究,我委意见如下:
青海海西东诺化工有限公司的工业炸药生产能力并入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同意并上报贵局,我委对此无不同意见,同意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许可事项的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