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政府办公室发送电子公文的时间,除急件外,确定为每个工作日上午10时以前。
四、各联网单位从内网上接收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同一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五、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由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网上收文制度和值班制度,确保电子公文及时接收和发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与处理工作,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凡因不按时开机而延误收取电子公文造成误事的,责任由接收单位承担。
六、电子公文传输必须在内网系统平台上进行,统一使用市政府信息办提供的电子公文传输软件和安全保密技术设施。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确定1-2名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主管科室负责人及操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报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联系人:郭文斌;联系电话:0917-3261104、15009174199;传真:0917-3260064;王丽;联系电话:3260057、13991733787)。以上人员的通讯工具应保证每日24小时开机,以便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接受开机指令。如工作岗位变动,要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七、要加强对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确保网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凡联网计算机出现故障或网络不能正常运行,要及时排除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与互联网(外网)联接。
八、尚未实现与市政府正常联网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尽快实现与内网的联通。在此期间市信息办要及时做好这些单位的软件安装、系统命名规范、网络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确保各端点与内网的及时联通。
九、联系方式
对电子公文传输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及时与市政府信息办(联系人:夏波,电话:3260545)联系;遇到公文内容问题需咨询,可与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联系人:王丽,电话:3260057)联系。
附件:1、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首批部署单位名单(略)